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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缅联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取得新战果920余名在缅甸当阳等地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中国籍犯罪嫌疑人被移交我方
为纵深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缅双方不断加大执法合作力度,持续开展集中清剿行动。近日,缅甸执法部门将前期在缅掸邦南部当阳、勐休等地抓获的920余名中国籍涉诈犯罪嫌疑人,通过我国云南西双版纳打洛口岸全部移交中方。这是继临近我边境的缅北地区规模化电诈园区被彻底铲除后,中缅两国执法部门在缅甸纵深地带持续深入打击电诈犯罪取得的新战果。随着打击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工作的不断深入,中缅双方通过执法合作和打击行动,已累计抓获5.5万余名中国籍涉诈犯罪嫌疑人,缅北电诈犯罪集团遭受重创。但部分涉诈人员为逃避打击,向缅甸当阳、勐休等纵深地带转移藏匿,搭建窝点另起炉灶,继续对我公民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对此,我公安机关加大研判力度,及时向缅方提供线索,协助其锁定了一批新的电诈窝点。3月24日以来,缅方开展多轮集中清剿行动,陆续抓获中国籍涉诈犯罪嫌疑人920余名,现场缴获电脑、手机、银行卡、诈骗话术脚本等一大批作案工具。目前,公安部已部署相关地方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缅联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双方将持续纵深推进联合打击行动,坚持盯着打、追着打,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坚决铲除诈骗窝点,全力缉捕犯罪嫌疑人,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同时,公安机关正告电信网络诈骗不法分子,境外并非法外之地,要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尽快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2025-04-24 10:34
内蒙古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 毁林毁草最高获刑7年以上
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毁林毁草违规违法集中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和林草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内蒙古林草资源丰富内蒙古是林草资源大区,现有森林3.57亿亩、草原8.15亿亩、湿地0.73亿亩,分别居全国第一、第二和第四位,林草湿面积占全区国土面积的74%。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也是巩固“三北”工程攻坚战成果的重要保障。毁林毁草最高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从司法实践看,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5种类型:1. 非法开垦型:擅自改变林地或草地用途,对林地或草地进行开垦种植农作物等。2.非法占用型: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非法占用林地或草地进行工程建设(如修路、建房、开矿)或将污水、垃圾乱排乱埋于林地草地等。3.非法采伐型:盗伐林木或未经许可擅自砍伐林木或在草原上非法采挖药材或其他固沙植物等。4.未批先建型。企业或个人使用土地时,没有把办理征占用草原林地和转建设用地手续作为开工建设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征占用林地草原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等未批先建的情况。5.以租代征型。企业未经林地、草地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通过与当地嘎查、村委会签订林地、草地承包或租赁协议的方式,将林地草地用于非农业生产建设。其中,非法开垦型的行为在毁林毁草违法行为中占比较高。以上5种毁林毁草违法行为,达到入罪标准,可能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污染环境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最高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内蒙古持续护林护草“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先后开展了林草倒查10年、打击毁林毁草、“三北”地区林草湿荒综合执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重点违法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累计查处问题5万余个,恢复林草植被100余万亩,追损挽损超28亿元。今年以来,自治区公安机关查处毁林毁草行政案件957起、破获毁林毁草刑事案件635起,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自治区检察机关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地方检察机关与铁路检察机关协作配合的意见》《呼铁检察机关落实推进全区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打击+修复”行动指南》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提出23项工作措施,坚持依法从严惩治,做到当捕则捕、该诉即诉。自治区法院系统建立案件快处机制,提升案件质效。开辟毁林毁草相关案件“绿色审判通道”,建立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机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案件受理、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流程,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司法效率,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惩处。目前,自治区已向各盟市、旗县(市、区)下发3期变化图斑线索,按照“早发现、早处置、即查即改”的要求,正在推动各地加快整改。加强防范,“治未病”。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发挥护林员、草管员等专门力量作用,广泛动员嘎查村书记等干部群众参与,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构建起“三只眼”监测、“三条线”预警的“天罗地网”。严厉打击,“治已病”。召开专项机制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切实加大对毁林毁草顶风作案、开垦占用面积大、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内蒙古将继续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集中整治对毁林毁草行为“随手拍、及时报、严厉打”让草原更绿、森林更茂、生态更美<!--!doctype-->
2025-04-24 09:50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权威解读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工作程序规定—— “金析为证”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
近日,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程序规定》),明确将资金分析鉴定纳入公安机关法定鉴定范畴,规范了资金分析鉴定流程,推动分析成果转化为鉴定意见类刑事诉讼证据,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资金分析成果因“证据属性模糊”而难以被司法环节采信的难题,为“金析为证”提供了制度依据。什么是“金析为证”?为什么开展“金析为证”?公安机关如何推进“金析为证”?对此,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什么是“金析为证”?——实现资金分析由“数据”向“证据”转化“金析为证”是“资金分析成果证据转化”的简称,是将资金分析成果转化为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法律实践活动。此前,资金分析成果主要体现为资金分析报告。以《程序规定》印发为标志,资金分析成果转化的证据类型进一步明确为鉴定意见。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金析为证”由“金析”和“为证”两部分组成。“金析”是“资金分析”的简称,指通过资金分析,依法对涉案资金数据进行梳理、分析、研究,对资金交易的进出账户、金额大小、交易时间、对手信息的关联性和共同性进行研判,确定账户之间关系和资金去向,进而查明有关违法犯罪事实。资金分析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资金分析是依法依规开展的刑事司法活动,即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二是资金分析是依照相关技术标准和程序规定开展的数据分析过程,即相关资金数据的获取、查询、反馈、分析等全流程、全环节必须严格依照有关程序规程执行;三是资金分析以严把数据安全关口为前提条件,即对数据采集、存储、流转、使用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严防数据丢失或泄露,同时严格监督管理,对所用法律文书、拟查询对象、警官证件等要素进行逐级审核,确保严格规范。“为证”是“资金分析成果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简称,指按照特定工作程序与技术方法,对资金分析进行全要素、全流程的证据化改造,使资金分析成果具备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要素和特征(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并经法庭质证后作为证据使用。多年来,“金析”在支撑公安机关各警种侦查办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缺少完备的工作程序和严格的标准规范,“金析”仅限于侦查工作使用,在证据转化这个“关键点”上亟需突破。“‘金析为证’作为大数据类鉴定项目,填补了公安机关大数据分析鉴定项目的空白,也是对现行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发展和创新,将为案件侦办、诉讼环节提供重要支撑。”该负责人介绍,严格规范“金析”,进而推动“为证”工作,需要将侦查思维转换为证据思维、诉讼思维,通过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实现资金分析由“数据”向“证据”转化,将“金析”的应用场景从案件侦查环节延伸至起诉、审判环节,将“金析”成果的用途从辅助侦查办案转化为刑事诉讼的定案证据,打通了资金分析应用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一公里”。为什么开展“金析为证”?——回应司法实践需要,破解公安机关执法难题近年来,经济犯罪案件呈多发并持续攀升的态势,其在刑事犯罪总量中的占比逐年上升,特别是涉众型、涉互联网经济犯罪持续高发,对于社会治安整体状况的影响越来越大,公众感受度越来越明显。具体而言,经济犯罪呈现三个主要特征:一是涉案金额巨大。经济犯罪所造成的经济损害往往大大超过其他犯罪所造成的经济损害,实践中,涉案金额逾百亿元的经济犯罪案件屡有发生。二是利益群体追赃挽损的诉求迫切。经济犯罪不仅扰乱经济秩序,而且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经济权益。经济犯罪案件,尤其是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利益群体的挽损诉求较为强烈。三是新型经济犯罪突出。在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的影响下,犯罪分子利用高新技术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现象愈加突出,如利用网上银行、虚拟货币、聚合支付等快速频繁地转移非法资金等。“面对经济犯罪新特点,公安经侦工作必须顺应形势,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持续提升资金分析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加速实现转型升级。”该负责人表示,开展“金析为证”是公安机关应对经济犯罪新挑战、提升司法效能的重要举措。2023年以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紧扣公安工作现代化主线,启动资金分析成果证据转化工作,在深入调研、开展试点、组织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程序规定。程序规定通过配套《法庭科学资金数据检验规程》等技术标准,从法律定位、技术标准、科学理论和专业化建设方面,规范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项目和证据形式,系统性推动了“金析为证”从理论探索向实战应用的跨越,进一步凸显了公安机关在打击新型犯罪、维护经济安全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该负责人介绍,开展“金析为证”既是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创新探索与有益实践,也是做专警种的重要方向和有力支撑。公安经侦部门将以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抓手,持续强化资金分析技术建设,持续推进“金析为证”深入开展,不断提升核心战斗力。当前,资金密集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高发,亟需创新工作模式,以适应执法司法需要。“开展‘金析为证’是着力解决经侦执法实践中突出问题的实际行动。”该负责人说,“金析为证”具备成本低、周期短、证据效力有保障等优点,极大地提升执法效率、节省执法成本,“资金分析成果被广泛应用于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环节,也助力刑事司法改革、推动社会治理。”公安机关如何推进“金析为证”?——做强专业鉴定,为便捷高效打击各类犯罪提供支撑近年来,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各项部署要求,聚焦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高水平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依法严打严防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证券期货犯罪、金融诈骗、涉税等领域犯罪的专项行动和集中整治行动,大力开展“猎狐行动”“歼击行动”,严厉打击假币、假发票、涉银行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经济金融犯罪,有力保障了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高质效深化法治公安建设,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探索规范开展资金分析成果证据转化工作的方法路径,以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实战、服务全警。“程序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公安机关资金分析工作从‘辅助侦查’向‘证据核心’转型。”该负责人表示,通过标准化技术流程、专业化机构建设和跨部门协同机制,公安经侦部门不仅破解了经济犯罪案件证据转化难题,更以数据赋能推动多警种实战效能提升,“资金分析鉴定不仅服务于经侦部门,还可为其他警种便捷高效破案提供支持。”程序规定在加强机构人员建设、做强专业鉴定等方面提出要求。“开展‘金析为证’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需要培育专业化队伍。”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以培育星级联勤中心为抓手,建强资金分析实验室,组建资金分析专家人才库,扎实开展比武练兵活动,锻造一批专业突出、能打善战的资金分析鉴定人才,做强专业鉴定,为精准打击各类犯罪提供有力支撑。程序规定从资金分析鉴定的委托、受理、实施和补充鉴定、重新鉴定、鉴定文书等环节做了详细阐释,确保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开展鉴定。此外,程序规定允许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机构受理监察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委托鉴定,进一步拓宽了应用范围。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公安经侦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警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动资金分析鉴定工作,为执法司法实践提供科学证据支撑。
2025-04-23 10:08
10 起造谣案!曝光公布
近期,个别网民假借社会热点事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或自编自导自演、无中生有炮制虚假案事件,以此吸粉引流、非法牟利。相关行为扰乱网络空间秩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不仅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切实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现公布10起涉民生等领域网络谣言案件:(一)孙某刚编造传播“河南焦作多县将合村并镇”谣言案。近日,河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孙某刚(男,48岁)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河南焦作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温县、修武县、武陟县将合村并镇”的谣言信息,引发当地网民关注、讨论,严重误导网民。(二)王某超编造传播“许昌将投资10亿建3个机场”谣言案。近日,河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王某超(男,41岁)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许昌将建设禹州、襄城、鄢陵3个机场,其中禹州通用机场具体位置在朱阁镇下宋村,项目总投资10个亿,计划占地1000亩”的谣言信息,引发当地网民关注、讨论,扰乱公共秩序。(三)梁某成编造传播“四川三奥雪山‘解封’”谣言案。近日,四川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梁某成(男,20岁)为吸粉引流,在互联网平台发布“4.1解封冲顶倒计时|川西奥太娜4800米云端挑战全攻略”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给广大户外活动爱好者和户外俱乐部带来了误解与困扰,给当地文旅部门正常工作造成影响。(四)张某宝、沙某浩编造传播“安徽明光市地铁已经动工”谣言案。近日,安徽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张某宝(男,58岁)、沙某浩(男,36岁)分别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明光地铁已开始动工”“明光到滁州的地铁正在修建中”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造成网民对该市的交通建设和规划的误读,扰乱公共秩序。(五)童某海编造传播“重庆全日制本科十年直接认定副高”谣言案。近日,重庆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童某海(男,38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重庆全日制本科十年直接认定副高”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影响职称评定工作正常开展,扰乱公共秩序。(六)某公司发布“海关将对进口煤炭实施延迟检查”谣言案。近日,北京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某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平台发布“4月1日起,多地海关将加强对进口煤的检查,或将导致通关时间延长,进口量减少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引起业界担忧,属地公安机关已对公司负责人依法处理。(七)孙某强编造传播“杭州外省家庭无门槛就读”谣言案。近日,浙江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孙某强(男,32岁),为杭州某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外省家长带娃来杭州可无门槛上公办学校","为条件不足人员办理社保退休","为外地人员办理上海落户"等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网民对杭州教育政策产生误解,误导网民带孩子来杭州读公办学校。(八)刘某晢编造传播“暴雨后许昌满目疮痍”谣言案。近日,河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刘某晢(男,20岁)利用AI工具,自动生成并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了“许昌暴雨人们惊慌失措,四处奔逃”“暴雨过后,许昌满目疮痍”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造成社会恐慌,扰乱公共秩序。(九)朱某珍编造传播“大米涨价,快去抢米”谣言案。近日,安徽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朱某珍(女,50岁)为吸引眼球,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赶紧去抢米,米涨价了”的谣言信息,造成网民恐慌、囤积大米,扰乱公共秩序。(十)律某雪、逄某峰编造传播“某餐饮企业后厨检查出艾滋病”谣言案。近日,吉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律某雪(女、38岁)、逄某峰(男,38岁)先后在互联网群组发布“徐家地锅鸡体检,后厨一个人检查出了艾滋病了”“@所有人,徐家地锅鸡不能吃了,他家厨师检查出来HIV”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担忧,严重影响相关餐饮企业正常经营。以上人员均已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5-04-21 10:22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监测发现13款移动应用存在隐私不合规行为
据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消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近期该中心通过互联网监测发现13款移动应用存在隐私不合规行为。一、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未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等。涉及5款移动应用如下:《椒易宝》(版本2.0.8,360手机助手)《断易堂》(版本2.5.3,百度手机助手)《吴歌星海》(版本1.0.45,应用宝)《一企聊》(版本2.0.4,应用宝)《华夏育儿》(版本1.2.1,应用宝)二、隐私政策未逐一列出App(包括委托的第三方或嵌入的第三方代码、插件)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等。涉及7款移动应用如下:《椒易宝》(版本2.0.8,360手机助手)《壹点钱包》(版本1.0.0,百度手机助手)《断易堂》(版本2.5.3,百度手机助手)《卡服》(版本2.0.3,百度手机助手)《微联外卖》(版本1.0.1114,360手机助手)《吴歌星海》(版本1.0.45,应用宝)《一企聊》(版本2.0.4,应用宝)三、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未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涉及7款移动应用如下:《椒易宝》(版本2.0.8,360手机助手)《壹点钱包》(版本1.0.0,百度手机助手)《断易堂》(版本2.5.3,百度手机助手)《卡服》(版本2.0.3,百度手机助手)《微联外卖》(版本1.0.1114,360手机助手)《核蜂动力运营版》(版本2.1.5,360手机助手)《城投闪充》(版本1.0.1,安粉丝)四、App未在征得用户同意后开始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涉及1款移动应用如下:《微联外卖》(版本1.0.1114,360手机助手)五、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删除个人信息及注销用户账号功能;虽提供了更正、删除个人信息及注销用户账号功能,但未及时响应用户相应操作,需人工处理的,未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核查和处理。涉及3款移动应用如下:《云库房》(版本2.3.5,百度手机助手)《核蜂动力运营版》(版本2.1.5,360手机助手)《华夏育儿》(版本1.2.1,应用宝)六、投诉、举报未在承诺时限内受理并处理;个人信息处理者未建立便捷的个人行使权利的申请受理和处理机制。涉及4款移动应用如下:《椒易宝》(版本2.0.8,360手机助手)《飞鸽同城》(版本3.9.9,360手机助手)《核蜂动力运营版》(版本2.1.5,360手机助手)《华夏育儿》(版本1.2.1,应用宝)七、未向用户提供撤回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途径、方式;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未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涉及10款移动应用如下:《云库房》(版本2.3.5,百度手机助手)《熊猫倾诉》(版本1.3.8,当游网)《断易堂》(版本2.5.3,百度手机助手)《微联外卖》(版本1.0.1114,360手机助手)《吴歌星海》(版本1.0.45,应用宝)《一企聊》(版本2.0.4,应用宝)《飞鸽同城》(版本3.9.9,360手机助手)《核蜂动力运营版》(版本2.1.5,360手机助手)《城投闪充》(版本1.0.1,安粉丝)《华夏育儿》(版本1.2.1,应用宝)八、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未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涉及1款移动应用如下:《城投闪充》(版本1.0.1,安粉丝)九、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未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涉及2款移动应用如下:《云库房》(版本2.3.5,百度手机助手)《熊猫倾诉》(版本1.3.8,当游网)十、个人信息处理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未向个人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个人向境外接收方行使本法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事项,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涉及2款移动应用如下:《吴歌星海》(版本1.0.45,应用宝)《一企聊》(版本2.0.4,应用宝)十一、未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涉及1款移动应用如下:《卡服》(版本2.0.3,百度手机助手)文中所列移动应用检测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针对上述情况,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提醒广大手机用户首先谨慎下载使用以上违规移动应用,同时要注意认真阅读其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说明,不随意开放和同意不必要的隐私权限,不随意输入个人隐私信息,定期维护和清理相关数据,避免个人隐私信息被泄露。
2025-04-21 10:19
公安机关公布10起涉敏感案事件等领域网络谣言案件
近期,个别网民假借社会热点事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或自编自导自演、无中生有炮制虚假案事件,以此吸粉引流、非法牟利。相关行为扰乱网络空间秩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不仅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切实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现公布10起涉民生等领域网络谣言案件:(一)孙某刚编造传播“河南焦作多县将合村并镇”谣言案。近日,河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孙某刚(男,48岁)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河南焦作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温县、修武县、武陟县将合村并镇”的谣言信息,引发当地网民关注、讨论,严重误导网民。(二)王某超编造传播“许昌将投资10亿建3个机场”谣言案。近日,河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王某超(男,41岁)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许昌将建设禹州、襄城、鄢陵3个机场,其中禹州通用机场具体位置在朱阁镇下宋村,项目总投资10个亿,计划占地1000亩”的谣言信息,引发当地网民关注、讨论,扰乱公共秩序。(三)梁某成编造传播“四川三奥雪山‘解封’”谣言案。近日,四川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梁某成(男,20岁)为吸粉引流,在互联网平台发布“4.1解封冲顶倒计时|川西奥太娜4800米云端挑战全攻略”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给广大户外活动爱好者和户外俱乐部带来了误解与困扰,给当地文旅部门正常工作造成影响。(四)张某宝、沙某浩编造传播“安徽明光市地铁已经动工”谣言案。近日,安徽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张某宝(男,58岁)、沙某浩(男,36岁)分别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明光地铁已开始动工”“明光到滁州的地铁正在修建中”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造成网民对该市的交通建设和规划的误读,扰乱公共秩序。(五)童某海编造传播“重庆全日制本科十年直接认定副高”谣言案。近日,重庆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童某海(男,38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重庆全日制本科十年直接认定副高”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影响职称评定工作正常开展,扰乱公共秩序。(六)某公司发布“海关将对进口煤炭实施延迟检查”谣言案。近日,北京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某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平台发布“4月1日起,多地海关将加强对进口煤的检查,或将导致通关时间延长,进口量减少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引起业界担忧,属地公安机关已对公司负责人依法处理。(七)孙某强编造传播“杭州外省家庭无门槛就读”谣言案。近日,浙江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孙某强(男,32岁),为杭州某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外省家长带娃来杭州可无门槛上公办学校","为条件不足人员办理社保退休","为外地人员办理上海落户"等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网民对杭州教育政策产生误解,误导网民带孩子来杭州读公办学校。(八)刘某晢编造传播“暴雨后许昌满目疮痍”谣言案。近日,河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刘某晢(男,20岁)利用AI工具,自动生成并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了“许昌暴雨人们惊慌失措,四处奔逃”“暴雨过后,许昌满目疮痍”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造成社会恐慌,扰乱公共秩序。(九)朱某珍编造传播“大米涨价,快去抢米”谣言案。近日,安徽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朱某珍(女,50岁)为吸引眼球,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赶紧去抢米,米涨价了”的谣言信息,造成网民恐慌、囤积大米,扰乱公共秩序。(十)律某雪、逄某峰编造传播“某餐饮企业后厨检查出艾滋病”谣言案。近日,吉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律某雪(女、38岁)、逄某峰(男,38岁)先后在互联网群组发布“徐家地锅鸡体检,后厨一个人检查出了艾滋病了”“@所有人,徐家地锅鸡不能吃了,他家厨师检查出来HIV”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担忧,严重影响相关餐饮企业正常经营。以上人员均已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警方提醒网络无边,法律有界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网上行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2025-04-18 10:12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作为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起民族团结的磅礴力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我们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让我们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吧!
2025-04-17 09:58
关于开展“清朗·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 为进一步深化短视频恶意营销问题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中央网信办自4月15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朗·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乱象”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突出问题,从严打击恶意虚假摆拍、散布虚假信息、违背公序良俗、违规引流营销等恶意营销乱象,切实维护网民合法权益,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 针对提供短视频服务的网站平台,从深从细全面整治,依法依规处置处罚,持续净化内容生态。重点聚焦以下4类问题:1.恶意虚假摆拍问题。打造悲惨人设,假冒新就业群体身份,虚构“苦情”戏,利用公众善意卖惨营销。通过自我包装、作秀等手段,编造“社会名流”“成功人士”等虚假人设和情节,虚夸“爽剧”经历,收割流量牟取利益。打着“助农”“扶贫”名义,编造悲情剧本引流敛财。打造低俗恶俗人设,摆拍编造打架斗殴、谩骂吐脏、无底线骚扰等低俗恶俗内容。2.散布虚假信息问题。以“剪切拼凑”“断章取义”“故意模糊时间地点”“冒用身份”等方式恶意制造不实信息。编造、夸大渲染家庭矛盾、职场冲突、暴力案事件,制造社会焦虑、网络戾气,挑动群体对立。利用“换脸”“换声”“P图”等手段编造不实内容。假借“科普”“解读”名义,或假冒、“碰瓷”权威机构、专家学者,恶意编造、散布涉经济、法律、历史、医学等专业领域虚假信息。3.违背公序良俗问题。以“户外搭讪”“街头采访”等方式尾随陌生路人进行语言、肢体骚扰,或在互动交流中以“撩妹”“相亲”“求吻”等话题为噱头,诱导受访者口述隐晦色情内容。在短视频标题、配文中故意关联低俗、“软色情”字眼或话题,在短视频内容中突出呈现低俗声音、暴露着装、诱惑动作等,刻意制造性暗示、性挑逗氛围诱导用户低俗互动。 4.违规引流营销问题。利用“情感交流”“国学文化”“中医养生”“快速致富”等噱头,诱骗老年人等特定群体非理性消费。使用“揭露行业秘密”“曝光行业内幕”“举报行业骗局”“我被行业封杀”等夸张、煽情的“标题党”文案博眼球吸粉引流。打着“网络打假”“维权斗士”等旗号发布虚假“打假”“测评”“探店”内容,误导用户对相关品牌形象、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认知。 三、工作要求1.明确工作重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整治问题,聚焦网民权益保护,及时发现处置各类反弹反复、隐形变异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要持续督导、一抓到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2.压实平台责任。督促属地短视频服务平台对照专项行动整治重点,明确审核和处置标准,强化重点环节内容管理,完善标签标注功能,健全算法推荐和流量分配规则,优化营利权限管理,畅通举报渠道,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长效。3.从严处置处罚。重拳打击短视频恶意营销行为,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网站平台及账号依法依规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及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处置案例,形成有力震慑。中央网信办秘书局2025年4月8日
2025-04-17 09:53
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近日,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程序规定》),正式开展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工作。《程序规定》共十章,47条。一是对《程序规定》的制定目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定位进行了说明,明确资金分析鉴定是公安机关鉴定工作的组成部分,并对其管理体制和工作原则作出了规定。二是对资金分析鉴定的具体程序作出规定,包括鉴定的委托、受理、实施和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等,明确了规范开展鉴定、保证鉴定质量有关工作要求。三是对鉴定文书的内容、形式、制作要求和送达程序等作出规定。四是规定鉴定人应当依法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证。五是对鉴定工作纪律作出规定,明确了鉴定机构、鉴定人、委托单位、送检人等主体的违规责任。公安部经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资金分析鉴定工作,将资金分析成果从辅助侦查手段拓展为刑事诉讼证据,是公安机关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有力举措,有利于公安机关破解执法司法难题、提升办案质效、提高诉讼效率,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2025-04-16 09:44
公安机关依法严打危害生态和生物安全犯罪
近年来,公安机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生物安全的犯罪活动,坚决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今天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公安部集中公布一批公安机关加强生态警务建设事例与打击危害生态和生物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事例,既包括有关地方公安机关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因地制宜推进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先行探索,也包括各地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各类危害生态和生物安全的犯罪案件,具有一定典型性、代表性。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负责人表示,生态和生物安全事关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事关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推进生态警务机制建设,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重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生物安全犯罪,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公安力量。 公安机关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典型事例一、浙江湖州:以警察“蓝”守护生态“绿”。近年来,湖州公安率先开展生态警务试点建设,逐步建成专业化的生态警长队伍,搭建实体化运行的联勤共治载体,推进以“6+N”为重点协同事项的生态执法一体化协同工作机制,研发大数据赋能的“协同智治平台”串联工作闭环,形成具有湖州辨识度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成功破获违法使用COD去除剂污染环境案、非法使用ODS污染环境案等系列全国首例案件,助力湖州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9年上升,为使该市成为“生态文明国际合作示范区”做出公安贡献。二、福建厦门:全域生态警务“厦门实践”。近年来,厦门公安探索打造具有厦门特色的现代化“全域生态警务”模式,积极推动生态警务与社区警务及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促进“主战”与“主防”良性互动。聚焦护航乡村振兴、保护海洋生态安全、森林资源安全等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在山区林区、海域水域等重点区域建成一批主题式生态警务工作站,建立完善“警务网格+社区网格”融合运作、“林长(河长)+警长”联勤联动、生态司法协同保护等机制和平台,广泛发动群防力量参与护林排查、岸线巡防等工作,排查整治一批安全隐患,防范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构建了“一屏一湾十廊多组团”的全域整体保护格局,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积极贡献公安力量。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危害生态和生物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一、山西临汾某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24年4月,山西省临汾市公安机关根据自然资源部门移送案件,侦破一起非法占用耕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经查,临汾某建材有限公司违反国家耕地保护政策,非法占用35亩耕地进行非农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二、黑龙江哈尔滨高某某非法采矿案。2023年3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根据自然资源部门通报线索,侦破一起非法盗采黑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经查,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的情况下,在承包的一处耕地内非法盗采泥炭黑土共计1500立方米,并对外销售牟利,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三、湖北恩施杨某等人非法采矿案。2024年8月,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根据自然资源部门通报线索,侦破一起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恩施州来凤县非法盗采矿产资源3000余吨并对外出售牟利,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四、四川凉山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024年9月,四川省凉山州公安机关根据行政部门通报线索,侦破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经查,凉山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修建养殖场,造成43亩农用地严重毁坏。五、贵州黔东南陈某某等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2024年9月,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侦破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人在黔东南州岑巩县盗伐两株树龄200年以上古树(柏树),经家具厂加工后销售牟利。
2025-04-16 09:42